晋教职函〔2016〕34 号
各市教育局,各参赛学校、组织单位、承办单位、协办单位:
每年举行一届全国、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已经形成常态,我省市、校两级技能大赛逐渐普及,技能大赛作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,极大地促进了职业院校的实践教学和学生的技能培养。为切实保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举办省、市、校级职业技能大赛期间廉洁自律、节俭办赛,营造风清气正的赛事氛围,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:
一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,强化廉洁自律教育
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《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》、《贯彻落实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〉实施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、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、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》、《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〈八项规定〉和〈实施细则〉的实施办法》等制度及有关差旅费管理办法、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,切实加强大赛期间各类人员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,做到教育在前、预防在先,强化纪律约束,确保清正廉洁自律。
二、抓好大赛重点环节,推动廉洁节俭办赛
廉洁自律是推动节俭高效有序办赛的基本前提,务必把控好易于出现问题的几个环节:
1.严格遵守大赛工作纪律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、任何形式影响竞赛成绩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2.严格按照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,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大赛经费,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。
3.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用餐。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,用餐要安排在学校食堂,不得在私人会所、高消费餐饮场所安排宴请。
4.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差旅费和会议经费开支标准,不准超标准住宿。
5.严格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,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,超支部分须由个人自理。
6.严禁铺张浪费、讲排场、比阔气,不准搞不切实际的各种形式主义活动。
7.严禁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、安排私人旅游等活动,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。
8.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,不准违反规定超标准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。
9.强化赛事安全工作管理,落实安全责任,消除一切安全隐患。
三、落实各方主体责任,建立廉洁自律责任制
各参赛队要加强对领队和参赛教师的管理,明确工作职责,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定和纪律,建立廉洁自律参赛责任制。各组织单位、承办单位、协办单位等要建立廉洁自律办赛责任制,完善大赛制度建设,加强赛事全过程管理和监督,确保大赛依规有序进行。要严格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,坚持廉洁自律节俭办赛理念,反对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检查监督,对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严肃查处,严格追究责任,杜绝大赛中的一切不良行为。
山西省教育厅
2016 年 5 月 9 日